随笔一则

 

再提起总校门口,也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像。没什么绿色,太阳底下,用尖刀细鞘刻出的校名发红发烫,像掺了杂质的红水晶。

这便是我的母校了。

我还在这读书时,曾干过许多不堪回首的蠢事。那时的我头发还很直,齐长的刘海盖住眉毛,看起来十分温顺。我不喜欢扎头发,不怎么和小小的皮筋打交道。

我的嗓门大,还喜欢用声音强势地盖过别人的观点,彼时我还没吃过大嗓门的亏,有几分我行我素的味道。

闲下来以后,我漫无目的地在停车场的枯树林下游走,女孩子们在一旁跳绳,趁铃声还没响。

我会因为一位喜欢的同学搭话就激动得跑下楼,会因为一个游戏就笑得泪花泛光,会因为一场太阳雨就开心得不知今夕是何年。

我真情实意地扮演了一回小孩。我欢喜,我动怒,我心动,可我不迷茫,惆怅,自怨自艾。

我喜欢那个小家伙,她永远活在过去的时光里,虽泛黄,仍历久弥新。

水泥地上铺了层眼皮厚的尘土,从未干净过;枯树藤下的叶子黄得泛黑,日里无精打采的;门旧得不像样,一推便吱吱地响,唯有红漆刷了一遍又一遍;循着鸟的歌声总是只看见秃树枝和眨掉的叶子;木桌子的表皮已经起裂,稍用点力就能扯下一块木片。

它的一切都是那样不讨喜,不过如果连我都不再喜欢,不再留恋它了,大概也没有谁再记得了。

至于如今,只要我曾经拥有过那样的生活,即使没有一张相片,一个人可以证明,也没有什么关系了。

多傻多笨,都不会是我了。



 2019.1.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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